[摘要] 办理银行贷款,要提供房产情况证明、偿还能力证明;居民身份证丢了,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才能不耽误乘机、取款、考试……那么,哪些是公安机关办不了的?又该找哪个部门办理呢?8月23日,省公安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提示,以下18种证明不在公安机关办理,大家今后若有需要可根据提示去相应机关办理。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开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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