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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黄河新闻网  2015-12-16 10:06

[摘要] 2015年完成省市县三级职责机构整合;2016年健全配套相关制度,形成制度体系,并逐步颁发新的不动产证书;2017年建成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12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编办联合举行的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已经全面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据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省编办副主任张立煌介绍,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到2017年,用4年时间,基本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对此,山西省明确了“三步走”的工作部署,即:2015年完成省市县三级职责机构整合;2016年健全配套相关制度,形成制度体系,并逐步颁发新的不动产证书;2017年建成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2014年初到2015年底期间,在山西省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省领导高度关注下,2014年6月18日,省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在较早的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5年2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9月10,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市县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实施意见》,有力地助推了市县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特别是2015年9月1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切实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摆上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和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确保按期完成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任务。至此,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全面提速。

截止到12月11日,省、市、县三级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职责整合中,11个市、119个县(市、区)明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将原来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划转到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整合中,全省调整核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编制103人,事业编制1864人。设立了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全省共设立11个市级、99个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

全面完成不动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标志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初步建立,也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全省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将加快不动产登记的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系统建设、窗口设置、流程再造等工作;尽快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系统建设和证书印制工作,为明年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做好准备。

发布会上,省国土厅和省编办的领导就百姓关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一: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会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介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般来讲,不动产价值都比较大,像房屋、林权、承包经营权等,这些都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百姓而言非常重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至少对老百姓有三大好处。

一是有利于保护不动产财产权。由一个登记机关来实施不动产登记,全面、统一、明确整合到一个窗口,由一本证书代替过去几个部门发的几本证书,既可以明晰各类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又可以全面准确的反映不动产权利,避免了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交叉冲突,更有利于财产权益的保护。

二是促使百姓办事更加便捷。过去,无论是信息查询,还是进行登记,或者进行还动产交易,都可能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对老百姓生产生活都会造成不便。实施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以后,只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百姓办事将更加便捷。

三是保障了百姓交易安全。不动产交易价值量比较大,如何保证交易安全老百姓十分关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有效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避免不动产交易中产生不会产生纠纷,老百姓办事心里就更踏实了。

问题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政府相关机构如何变动,是否会增加编制人员?

山西省编办副主任张立煌介绍,首先是职责明确了。将分散在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职责整合到了国土部门。第二是机构健全了。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关,并设立了隶属于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问题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何时能够查询?如何进行查询?

山西省国土厅地籍处处长冯智介绍,不动产登记后,信息统一管理、更加完整,但是并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查询。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具体查询信息办法国土部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暂沿用原查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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